(一)承担市区孤儿和弃婴的养育、医疗、康复、教育等服务。
(二)协助开展孤儿、困境儿童、留守儿童服务指导工作。
(三)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,对遭受监护侵害、暂时无人监护等情形的市区未成年人实施救助,承担临时监护责任。
(四)完成金华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(一)承担市区孤儿和弃婴的养育、医疗、康复、教育等服务。
(二)协助开展孤儿、困境儿童、留守儿童服务指导工作。
(三)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,对遭受监护侵害、暂时无人监护等情形的市区未成年人实施救助,承担临时监护责任。
(四)完成金华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